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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率先实践共有产权住房助力棚户区改造

时间:2018-05-16 15:55:32   信息: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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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共有产权房‘托底’,我家估计现在都买不起新房。”原淮安市磷肥厂职工朱女士说。2007年,淮安启动西南化工片区棚户区改造,原磷肥厂职工宿舍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128户居民中很多房屋面积低于35平方米,拆迁后根本买不起成套房,因此这里拆迁难度很大。

怎么办?朱女士说,“为解决我们买不起新房的难题,市里在全国首创‘共有产权住房’。我们一听当然高兴了,积极支持!128户中有53户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解决了安置问题,高高兴兴搬进了现在的新房。”

淮安市住建局局长、党委书记王亦农说,对淮安市率先实践的共有产权住房做法,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称之为“淮安模式”。2014年,淮安市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6个共有产权房试点城市之一。同年,淮安市政府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现有共有产权房政策基础上,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与创新。

首先,拓展创新了三种保障模式:一是政府出资货币(补贴)助购普通商品住房。向保障对象提供货币,直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二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助购普通商品住房。由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社会机构向保障对象提供支持,共同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三是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承租政府投资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住满两年后,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购买承租的公租房不低于60%的产权,形成共有产权住房。

其次,扩大三类保障对象:一是新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8年,具有市区城市户籍的无房从业人员,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货币补贴,助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二是进城务工人员。本市范围内到市区务工、并在市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2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市区无房已婚人员,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货币出资(补贴),助购一套普通商品住房,形成共有产权住房;在市区取得暂住证的家庭,按照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共有产权房保障。三是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淮安市所属乡镇在市区没有住房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共有产权房保障。

棚户区是弱势群体集中的地方,一些特困家庭棚改后买不起房,能否支持棚改,老百姓心里没底,政府工作人员心里也没底。针对这一情况,淮安市政府将共有产权房作为棚改的“托底”政策,在产权比例、申购条件、房源供应等设置上与棚改实际紧密结合,做到4个“托底”:

保障托底。优先将棚改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凡是符合棚改前只有一套住房、棚改后买不起最小套型住房的棚改居民,全部纳入共有产权政策的保障范围。2017年,对共有产权房也买不起的棚改家庭,实行先租后售,住满两年后,可购买其租住的公租房,与政府形成共有产权房,托底解决了棚改困难家庭住有所居问题,实现了棚改困难户的应保尽保。据统计,2007年以来主城区共向2915户家庭供应了共有产权房,其中棚户区改造家庭1728户,占比60%。

份额托底。专门设定了棚改共有产权房政府与个人份额各占50%的比例,即棚改户只要出一半的钱,就可以住上新房。政府出资降低了棚改家庭个人出资比例,让利于民,帮困难家庭圆了“住房梦”。

品质托底。目前,淮安正在规划建设定销商品房,定向供应棚改被征收户。定销商品房建设坚持市场化运作,高标准建设、高品质交付,严格按照居住区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各类公共基础配套设施,棚改居民可从定销房或市场商品房中选购共有产权房,实现了共有产权房安置品质托底,棚改居民对此非常满意。

难点托底。淮安主城区大大小小的棚户区大约有70个、近3万户,其中极小户型棚户区10多个、近5000户,这些极小户型棚户区是棚户区改造“难点中的难点”。正是因为共有产权房政策,这些极小户型棚户区改造得到顺利实施,对全市整个棚户区改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托底作用。

王亦农说,共有产权房“淮安模式”诞生于棚户区改造,理应为棚户区改造作出更大贡献。正是得益于这个制度,位于主城区的渔民上岸形成的运河城中村、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困难群众长期集聚形成的文庙地块等10多个棚户区中的1728户特困住房家庭圆了他们的“住房梦”,成为淮安托底解决棚改过程中住房特困家庭“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举措。(供稿:徐鸿宝 丁曙明 蔡志明)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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