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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春雨家园”我们一直在路上——淮安区法院开展失足青少年“帮教工程”

时间:2018-04-13 16:59:15   信息:网络转载  
阅读:5036  

【江苏消息】    “谢谢法官,我现在基本上已经将毒戒了,出去以后也不会再吸毒了。”这句话出自年仅十九岁的小丽口述。如果不是她戴着手铐,穿着蓝色小马甲安静地坐在那儿,你压根不会发现这位脸上白皙红润,不时露出羞涩笑容的她是一名犯了容留他人吸毒、介绍卖淫罪的罪犯。

4月12日下午,淮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高勇和案件承办法官徐朝霞来到了淮安市看守所。他们此次的目的是为了回访前段时间被判刑的小丽,为她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开展“春雨家园”“帮教工程”。

 通过交谈,得知小丽走到今天这一步与家庭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她的父母自幼离异,母亲很久以前就去了上海且一直没有回来。而父亲基本没有过问过小丽的事情。小丽仅仅与她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可是爷爷岁数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很多时候并不能顾及到小丽的教育问题。于是小丽在初中毕业后就再也没去上学,而是开始在各个地方打工。

  不幸的是,她结识了一个改变了她人生轨迹的人——小红。小红通过殴打小丽,使小丽屈服与小红的淫威下,从而被迫被带到上海卖淫,而那时的小丽年仅十六岁。从那之后,小丽开始自暴自弃,最后竟然走上了相同的犯罪道路。

 小丽的经历让人唏嘘不已,为了帮助这位失足的花季少女,助她走出人生的阴影,高勇从她的生活状态、心里情况等一一作了了解。同时拥有心理咨询师证据的徐朝霞也从各个方面给小丽做了心理治疗。因为小丽的爷爷身体不便,平时很少能来看她,高勇便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她,同时告诉她,如果遇到困难可以打电话联系他们,他们随时给予帮助。小丽小心翼翼的收好电话号码,连声感谢他们。

 “春雨家园”行动是淮安区法院开展的一项创新创优项目,通过审判工作、法治宣传以及其他工作,维护青少年儿童、妇女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达到维护家庭团结、社会稳定的目的。(供稿:华蓉

编辑: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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