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特约 颜福俊)近日,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草庙派出所配合区消防大队,依法查封了一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某建设工地临时工棚。
日前,大丰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建设工地临时工棚,使用彩钢泡沫夹芯板搭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而这家建筑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自行排除隐患,也没有向监督部门说明情况。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1月12日下午,区消防大队监督员在辖区民警的配合下,根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规定》相关规定,对该建筑工地两幢工棚依法临时查封,要求工地负责人履行安全职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编辑:盐城朱爱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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