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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奇点”——关于“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

时间:2017-06-24 09:05:58   信息:美丽江苏网  
阅读:1140  

 尚 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北京,100732)

  刊登在《辽宁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摘要:伦理学的“奇点”指的是人的天性中既超越功利又脱离理性思辨的纯粹善良现象。在世俗眼光看来,这种纯粹善良的心理和举止是毫无意义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属于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细节,从而没有看到它们是超越功利性算计的纯粹私人感情。这种感情无法用善恶或者是非将它们做一种逻辑上的分类,它们是极其微妙的感受,给人以难以言表的幸福感,它们是贴近日常生活的,想象赋予庸常的日常生活以生动活泼的意义,震撼人的心灵,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美感。

  关键词:伦理学 奇点 纯粹善良 情感 个体

  作者简介:尚杰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近现代西方哲学研究

  一

  “ 奇点”来自英文singularity,意思是异常、奇怪、奇特。它是某种不可思议的X,它像是一颗没有形状的“精神种子”,只发生在偶然的奇遇场合,外表平静却隐藏着巨大能量,可以像闪电一样迅速击中人类最为脆弱的内心世界,能迅速长成思想上的参天大树。卢梭、尼采、萨特等诗人哲学家、关心人类道德命运的具有哲学素养的文学家,在他们的作品中都描述过这样的状态。具有伦理学意义的“奇点”,并不是指行为上的疯癫怪异,它们很多就是极其普通的日常行为、甚至是很细微琐碎的,或者是一闪而过的心思,但是其中的奇特性,却具有震撼人心的强大道德力量。

  这种伦理学的“奇点”发自人的“个人性”。虽然人类有共同的天性,但共同性只是个性的抽象归纳,因此共性往往意味着空洞,没有血肉。这“血肉”可以说是真实,每个人生来都是独一无二的的,可惜的是多数人没有自觉深挖这一点,没有在独有的基础上自主创造,没有像卢梭在《忏悔录》那样大声疾呼:我生来就与众不同!没有书写出这样的不同。这种自觉的“不合群”意识,并不是蔑视他人,而是来自这样一种自爱的天性:旁若无人,只是沉浸于自己感兴趣的人与事物之中,至于具体的人与事物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并没有一定之规,完全因人而异。这种与众不同并不仅指个人的才华,它也包括一个极普通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某个貌似毫无力量的、出人意料的默默举动,我们几乎难以用通常的“是非感”或者“善恶感”来理解这些行为,它们是难以理解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我把这些行为,称作“毫无意义”(这里所谓“毫无意义”,既含有毫无功利性企图及其关系的意思,也含有与“高大上”的理想道德无关的意思)的纯粹善良,例如这样一些或真实或虚构的情景,其“虚构性”并不影响它们的真实性,因为每个有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它们在现实生活中是真实发生过的,或者是完全可能发生的,而绝非来自纯粹虚构的乌托邦:

  例子1,俄国电影导演塔可夫斯基拍摄的一部电影中的情节:刽子手要求一个死刑犯在被处决前脱掉大衣,这个死刑犯找了一块干净的草地放置自己的大衣。此时此刻,这个死刑犯是作为一个革命党还是一个杀人犯而被处死已经不重要了,令人震惊的是他在临死前的这个行为本身,他竟然还有心思找一块干净的草地放置自己的大衣,而那干净在几分钟之后永远与他毫无关系了,这是一种奇特的人性,伦理学的“奇点”即传统伦理学从来就不曾讨论类似这样的“生活细节”。

  例子2,作为道德的盲区,蒙田在《随笔录》中记载一次他从马背上摔下来昏厥了,昏迷醒来之后却觉得这一跤跌得很有趣。而卢梭在一次车祸后看着自己流出的血仿佛不是自己的甚至感到惬意。

  例子3,是这样的情形:一个刚刚在地上看见儿子尸体的俄国老太太,本来悲愤莫名,但在看见一个德国战俘走过的时候,却忘记了报复,反而把手里的面包塞给那名廋弱的青年。

  例子4,雨果在《悲惨世界》中描写的一个动人情节:冉阿让因偷了一个教父的银餐具而被捕,该教父对前来指认罪证的士兵说,餐具是他送给冉阿让的。小说结尾,冉阿让本来有机会处死仇人侦探沙威,却令人意外地将沙威释放了,而沙威因良心自责而自杀。

  例子5,现实生活的例子:一个高官厚禄的丈夫觉得妻子已经配不上他了,决意与妻子离婚,但在办手续之前,高官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了并被判了无期徒刑,他的妻子不离不弃,陪伴他到死。

  例子6,几何学家阿基米德对前来杀害他的罗马士兵说道:“走开,不要打扰我的圆形”;整天睡在木桶里的哲学家第欧根尼对前来看望他的凯撒说,“走开,你挡住了我的阳光。”

  以上诸种情形,都显露了人的纯粹善良本性,它们是极其天真质朴的,是“愚傻的 ”。这些行为往往是习惯行为中偶尔的例外,它们转瞬即逝、毫不起眼,有的发生了严重后果,大多数则平安无事。但是,它们都有这样的共性:它们并没有对改变外部世界有多大作用,它们的道德含义只对当时当事的个人具有意义,它们确实对于精神敏感的旁观者产生了纯粹的心灵震撼,但是这些震撼却是莫名其妙的,因为缺少加以对照的道德规范,换句话说,我们很难用“正确”或“不正确”去描述它们,它们不属于“应当”与否的问题。这就对传统伦理观念提出了严重挑战,因为在传统中,伦理道德的首要要件,是责任义务,也就是“你应当因为你应当”,这被视为所谓天理良心背后的起着支撑点的东西,无论是基督教的《圣经》还是孔夫子的《论语》,无论是康德的“道德命令”还是中国的“宋明理学”,基本都是如此。把这些“为了应当而应当”的道德义务形式化甚至法律化,就是所谓的伦理或伦理学。这里所谓“形式”,相当于某些程序化的不成文的举止习惯,就是通常所说的“理应如此”,但是这个“理”本身是不容怀疑的,它是“道德命令”意义上的“应当”。

  我注意到,与“道德命令”相对应的,都是一些抽象空洞的理性原则,它们是一些没有血肉的概念或者大字眼,它们有两种看似极其不同实质却很相似的表现形式,一种是传统意义上的形而上学,也包括中国儒家的道德教诲。在这里中西方伦理学有最广义上的一致性,即无论其所指的道德上的“应当”朝着什么方向,都先要为“应当”本身正名,则是绝对必要的、毫无疑义的。无论是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正义”理念,还是孔夫子的“仁”,它们最后的归宿,不可能不是抽象的道德原则,以致于成为国家制度。这样的情形,基本只适用于人类的古代社会,直到18世纪的欧洲思想启蒙时代,情况才有了较大的改观,即出现了“人权”观念,它背后有两个支撑点:一个是“人权”表面上似乎针对着所有人,但是其最大的理论价值,其实是释放个人、解放个人。但是很不幸,启蒙时代所强调的“理性”有极其厚重的自然科学背景,它过于看重确定性与进步的理想,并且因此而掩盖了纯粹的个人性或私人性的问题,以致于使人类在思想与政治制度双重层面上经历了几个世纪的痛苦波折,出现了卢梭当时就敏锐觉察到的人类社会的异化(社会制度压迫人性)现象;另一种伦理观念是纯粹而公开的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市场化、它的进步意义在于有利于形成一种“社会契约精神”,因遵守共同约定的规则而产生信用与信誉,它的直接意义是经济市场化法律化的。以上两种广义上的“道德命令”,其最大的共同点,在于一个“公”字,它们所针对的是社会生活,所形成的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时为维持社会良好的秩序而不得不有的最低道德水准或者规范。

  “公德”是必要的、有巨大的积极意义。但是,有一利必有一弊,它不相信“好人原则”因此要用道德义务和法律来约束人,人类应该服从之,这服从出自真心实意,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即“讲理”的方面,就像“乱伦禁忌”一样。可是,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它也是非常重要的,甚至是最重要的,因为每个人首先不是他属于哪个家庭、属于什么组织或单位、做什么职业,属于哪个国家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人进入社会生活之后附加给他的,或者是他所不能自主选择的(例如,谁是自己的父母?出生在什么国家?)。对于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这些后来强加给他或者是他“没得选”的方面,最重要的、被传统所长期掩盖了的道德问题,其实是他首先是他自己、一个人、一个私人、他有只属于他自己的想法、兴趣、嗜好等倾向性,这些才是真正能使他心满意足的东西。在这里,甚至不可以说是“错误与否”的问题,因为所谓“错误”的衡量标准,已经预先就是一个现成的“公共”了。这些“公德”绝对不是一些“愚傻”的东西,无论是否公开承认了功利主义道德原则,其实背后都是有算计的,不过是隐藏得极深而已。这些算计,一言以蔽之,为了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是绝对必要的,但是对于作为纯粹的个人幸福来说,“你必须因为你必须”不但远远不够,而且还约束了私人的幸福,这就出现了伦理观上的悖谬情形,就像形不成对象的陈述“既圆又方”,圆和方的情形都是必要的,但两者之间相互冲突,就像报复会使人痛快、就像人们不自知或者不愿意正视自己其实非常喜爱自己所恨的“东西”并因此而激动(例如喜欢看极其恐怖的电影)。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中,算计是必须的但同时又是痛苦的,令人不胜其烦。如果说人在社会上为了谋生的需要不得不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那么是否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愚傻的”、绝对不伤害他人的纯粹私人的道德呢?以至于可以说,人类能从这种“毫无意义的”新道德(或者叫它“纯粹善良”)中获得意料之外的幸福感呢?我认为是完全可能的,我以上所列举的从古至今的6个例子,可以实实在在地在现实生活中化为现实,它们是真实可信的,无论从行为还是言语上,它们都没有伤害他人,反之却给人温暖、令人猛醒、震撼心灵,以致使人会受这些言行的启发创造出崭新的精神文明。

  让我用更易解的情形说明,古代的或者传统道德形而上学与现当代的我称之为“愚傻的”的纯粹善良之间的差别,它与爱有密切关系。在古代社会,家庭婚姻中的“爱情”是一个极其稀缺的字眼,因为爱情所强调的,是男女纯粹两个人之间的私人感情,这在古代的中西方道德习俗中,几乎是不可思议的。古代有很多因爱情不成而生离死别的悲剧故事、美丽的传说,它们都来自生活中曾经有过的真实,而不是纯粹的杜撰。在古代,婚姻更是门当户对的互利关系纽带,甚至在两个国家的王权(包括王公贵族)之间,为了和平乃至对付共同的敌人而结亲联姻。换句话说,“利益婚姻”是非常正常的情形,而纯粹出于爱情而结婚现象,虽然不能说在古代完全没有,但绝对不是主流。与之相反,现当代人类的婚姻观在相当程度上,至少在文明国家与民族中,是以爱情作为基础的。如果因考虑对方自身之外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想与之结婚,与其说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不如说这个观念是古代的,它有合情合理的一面,但如果将爱情考虑作为首位,那首先考虑的就不是对方的身外之物,而是这个人本身——他或者她的志趣、他或她喜欢散步吗?喜欢旅游或摄影吗?喝酒呢?游泳?交响乐?电影?喜欢哪个作家的作品?非常健谈?微笑的模样很好看?风趣幽默吗?总之,最吸引爱情的,是热情、才气、能力。我这里的“问号清单”还可以开得很长,但对于善于思考能举一反三的读者,已经没有必要了。可以说,所有这些问号,似乎与我上述所谓“愚傻的”的纯粹善良之间,有着曲曲折折的隐秘关联,它们可以意会而难以言传,就像轻轻地呷了一口浓郁的咖啡而留存的余香儿,就像说不清道不明但已经深受鼓舞,就像带着感情和创意写作完全不同于写一篇“公事公办”的例行公文。

  二

  伦理学的“奇点”,或“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是这样的“元奇点”或“元善良”,它们往往表现在最细微繁琐的“小举动“与“小心思”、看似毫不起眼,却能决定我们“一整天”的幸福或者好心情,因为在这些时刻,我们纯粹是为了善良而善良、为了快乐而快乐、为了爱而爱——这里的愚傻,在于这些举止完全不图回报、这些心思只是纯粹精神的享受(就像“好客”这种古朴的民俗),完全没有获得实际的物质性的或者功利性的好处。我以上强调“一整天”甚至“一阵子”,就在于人的一生中,遭遇这样的伦理学的“奇点”,或者奇遇“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之情形,是不常见的。这里所谓“不常见”并不是指缺乏这类举止行为,而是当自己或他人有类似的句子行为时,往往没有太将它们当回事,以至于不会在内心深处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有能力因这些举止行为而高兴好半天的人,是一个细心敏感、有哲学与艺术素养的人——这个人在这个瞬间精神走神了,就好像是不假思索地下意识的善良,在这个时刻,反思是善良的“敌人”,因为理性反思总不不免带有“是非原则”方面的判断。从原则出发规范行为,就会面对一个对待自己的态度十分善良的人感到不知所措,因为按照预先的分类,这个对自己好的人,公共舆论都称之为“敌人”、“叛徒”等等。

  伦理学的“奇点”,或“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是道德领域的新发现,人们通常会把“日子”划分为日复一日的普通日子和有关键意义的时刻,后一种时刻或者是悲痛欲绝或者是放浪狂喜。但是,这两种划分有个共性,那就是痛苦与狂喜都受制于某明显的外部原因,它们是不奇怪的人之常情。至于日复一日的日子,虽然不会产生悲痛欲绝和狂喜,但会有另一个折磨人的心绪在等着我们,那就是空虚无聊感。这种无聊感比大悲大喜更具有哲学意义,因为无聊感往往发生在无所事事的情形下,或者说没有受苦、没有导致令人不快的明显原因。换句话说,无所事事的每一天的无聊感是比大悲大喜的“关键时刻”更为可怕的时刻,因为无聊感伴随一生、无比漫长。这种情绪非常难以摆脱,因为它甚至与一个人获得功利上的好处无关(否则高官、富人、名人们,都会自动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了,但事实绝非如此)。我们经常听说某个抑郁症患者自杀,导致抑郁的一个重要的非遗传原因,就是生活的“空心化”即严重感受到活得毫无乐趣,甚至生不如死,但从此人的外部生活条件而论,旁观者按照通常的生活标准,此人应该是一个幸福的人。导致“空心化”有各种各样的的原因(教育制度、家庭教育、与他人之间极其复杂的勾心斗角关系、缺少他人关爱尊重等),但一个更重要原因被忽视了,那就是主动去爱的能力、由爱而唤起巨大渴望和热情的能力、不依赖他人而自己快乐起来的能力,总之,它涉及我所谓伦理学的“奇点”,或者说是“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之能力。

  当人们谈论时间时,通常指的是钟表指针上的时间,这当然绝对正确,但是,在“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心态下,时间不是一个死板的等待我们去填满它的、没有生命力的、挂在墙上的东西。在某个神奇的瞬间,那挂在墙上的钟表,变成了活生生有生命感情的东西,就好像我们盯住一个原本熟悉的人的面孔,突然觉得不认识他了。这个恍惚的时刻,就是时间发生变异的情形——在这些时刻,时间不再是反复经历同样内容或等于什么都不曾真正发生的空洞生活的纯粹形式,仿佛时间变得“不正确”了,因为在上述纯粹善良的时刻,人的精神连同举止摆脱了习惯,摆脱了习惯的举止同时是令我们自觉主动的、愿意的、有兴趣的、没有被强迫的、我们感到心旷神怡、非常快乐,仿佛在这些时刻时间不动了、终止了、“瘫软了”,我们在心理上“推迟了”在物理上推迟不了的时间,因此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不同于无聊感,即觉得很短暂的物理时间都非常漫长难熬),这就是通常所谓精神走神现象,它是随时降临的,但也可能永远都不来,因此有点像奇遇或者奇迹——它表现在,我们在心理上感觉时间过得快其实却是心思盯住某一点“不动”的结果,也许表现在我们没完没了地总想着同一个人或同一样事情,不在于事情本身的大小,而在于我们把它看成大小,这种“看成”的情形,表明我们是人而不是机器人,也就是朴素的想象力。

  于是,真正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尽管在旁观者看来你整天似乎什么都没有做(甚至都没有走出房间)。为什么你觉得一天非常快乐充实呢?你自己快乐起来的别人夺不去的能力,在于你一整天只有一个降临的心思,它盯住某一点“不动”,前前后后上下左右思前想后,它不是纯粹的沉思,它既可以变成眼球飞快地运转(由于阅读或者欣赏自然风景),也可以换成手指头(由于写作或打篮球),也可以换成嘴(吸烟、谈情说爱、美食),总之,走神不止是心和脑的事情,是我们身体全部感官的事情。怜悯和爱都是感官的延长即感应,在这些时刻觉得别人是另一个自己:他或她也很饿,很疼,需要温暖,如此等等。是的,我先想到他是一个人,忘记想他是一个敌人了。我对他的印象首先是感官上的,他帅吗?她漂亮吗?这是即刻发生的印象,而非概念在先。我不应该说别人不对,那会引起不必要的争吵,而只想说在某一点上,我和他合不来,但在另一点上,彼此又有共鸣了。在共鸣的时刻,我与他都很愉快!我不能由于害怕今后与他不愉快而放弃现在的愉快,否则人就没法活着了。

  换句话说,“毫无意义”是大有意义的,它极其抓紧时间,按分秒享受生活,善于从琐细的小事中获得快乐的本事,就是看见什么都高兴的本事——要不怎么说是一种“愚傻”的善良呢!从理性判断出发,这毫无原则的高兴是一种完全站不住脚的错误。但这个判断是跳出“毫无意义”的善良之外了,我这里没有讨论“应该”而只是描述人与人之间纯粹的感受关系,而非算计性的关系,人类的全部坏事情,都是后一种关系所导致的。

  就广义而言,以上“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这些伦理学意义上的“奇点”,可以扩延到一切纯洁天真的心思和举止,但这是一些非常深刻的天真,就像法国作家圣爱克絮佩里的童话作品《小王子》其实是启发成年人的,它区别于伊索寓言《农夫与蛇》和拉封丹寓言《龟兔赛跑》、《乌鸦与狐狸》等,这些寓言里有“正确的”生活道理,作为“励志故事”,它们教育孩子从小就不要上“坏人”的当、不要懒惰要有毅力才能做成事情等等,而《小王子》的深刻性像是来自心田里透彻的泉水,脱离世俗的算计的世界的自然而然的心思,没有丝毫的说教。萨特的作品《恶心》中的“恶心”并不恶心,而是描述脱离了习惯的心思之后所发现的意味深长的惊喜,但说“惊喜”也不准确,它们并不能带来什么实际生活中的好处,而只是觉得陌生的新奇、有些不可思议,而且随处可见。例如令人厌烦的三点钟:“三点钟,要干事已经太晚,或者太早了。下午三点可是个怪钟点。今天更是无法容忍。” 其实,任何事情都可以只在任何时刻做(尽管这不是绝对的),只是做事的时间习惯,造成人觉得下午三点有点怪的印象。“我喜欢昨天的天空,昏暗的雨空,它显得狭窄,紧贴着我的玻璃窗,仿佛一张可笑而动人的面孔……这种天气对自省是再好不过了。” 这是气候带给人(无论“好人”还是“坏人”)的纯粹心情。还有对房间里打扑克人的描写:“我进门时没有看见他们,只是感到那里有暖暖的一大团东西,一半在长椅上,一半在最里面的桌子上,还有成双成对挥动着的手臂。” 这就像在大热的夏天众多行人匆匆过马路,我只看一双双陌生的大腿,乐此不彼,无聊的时间被快乐的打发着。我们的时间,“它是由大而软的瞬间组成,瞬间的边沿渐渐向外扩展。它刚诞生就已经衰老,我似乎认识它有二十年了。” 所有这些,都是“毫无意义的”或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丝毫用处的心思,纯粹为了打发时间,但很显然,这“令人恶心”的“没事找事”的能力是需要才华的,整天为菜米油盐操心无闲暇之人,决不会有此等心思,看来“纯粹善良”是闲暇而奢侈的心情,甚至是某种浪漫的情调,但是它同样发生在生死关头,就像上述死刑犯被处决前脱下自己的大衣放在一块干净的草皮上。只要人类不死,就永远有恶心的事,试图消灭恶心之事纯属痴心妄想,妄图改变一个人已经成型的世界观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培育起自己“纯粹善良”的能力就显得尤其重要,它能使发生的恶心之事“不再恶心”,恶心消失了,因为无论我在从事什么事情或者处于何种状态,我都有能力让它们朝着使我心满意足的方向发展,不是说它们在物理状态上真的能按照我的心思改变,而是我的心情和心态伴随接触事物的物理状态而任性地改变了,没有任何强权能阻止我的心思,而我这些美丽善良的心思不会给任何人造成伤害。只要稍微想一下就会心花怒放:一直到我死,每天碰到的不都是新鲜事吗?什么?顽固保守势力能强大到不让任何新鲜事发生?我笑了,我说的是只发生在我心里的新鲜事。我是多么快活啊!渴望从清晨一睁眼就开始了(而在此之前是美妙的梦乡):“我细察每一时刻,将它汲尽,无论是美丽的眼睛里短暂的柔情,还是街上的嘈杂、黎明的微光,我都一一捕捉,并且永远将它固定在我身上。然而,那一刻在流逝,我不挽留它,我喜欢它流逝。”

  以上是说,纯粹善良是这样的心思“奇点”,它能化腐朽为神奇,能使一件平庸无奇的事情成为奇遇。这些奇遇使我们无比幸福。要把自己平淡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就得有艺术家一样敏锐的眼光和想象力,还要有哲学家的睿智。创造只属于自己的历史,让自己成为一个故事,别人眼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前提是你把别人看成了风景,这与喜欢还是不喜欢你所遭遇的人与事情毫无关系,重要的只是将它们视为可以尽兴观赏的戏剧,是悲剧、喜剧,还是悲喜剧,又有什么要紧呢?马路行人的大腿难道不是什么模样的都有吗?这叫做百花齐放。奇遇有时和胆量是一回事,它把庸常的时间变成了关键时刻,就像一个有才华的雕塑家从一块大理石的花纹中看出了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如果我自己的生活成为旋律,又有什么高峰我达不到呢?” 这,就是生活。

  我们接受了这样的教育:要为真理而牺牲,这里有极其严肃的正确性,但是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知道得比别人多或者活得更正确更勇敢吗?这种习惯看法的局限性,在于它活得很“公共”,凡是公共的东西,都不是距离人心最贴近的东西。难道会有人由于不精通哲学或数学而悲观绝望最后导致自杀吗?虽然世界上什么人都有,但这种自杀的可能性几乎为零,除非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而我这里不考虑疯子,一个人不会由于不懂哲学而绝望自杀,但是绝对可能觉得生活过得太没有意思而自杀,换句话说,活得快乐要比懂哲学重要得多。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奇怪,虽然哲学似乎一点用处都没有,但哲学的最大用处,却是使一个人活得很有意思。可是懂哲学的人说,活得快乐比懂哲学要重要得多——虽然这个说法本身是自相矛盾的或悖谬的,但是寓意很深,在很多情况下懂哲学的人能活得很快乐的情形,不懂哲学的人却觉得活得极其无聊、没有意思。“毫无意义的”纯粹善良,就是让人在身处平庸的周围环境下,觉得生活很有意思、有滋有味。加缪把生活中的荒谬感和自杀联系起来,有他的深刻性,即自杀是生命中最难以理解的荒谬之事,但他这是将荒谬推至极端,自杀是毁灭,荒谬在这个瞬间也毁灭了自身。可是,荒谬并非只能由自杀这一件事(尽管这是一个终极解决方案,它的一个荒谬所在,在于它同时是勇敢的与胆怯的,自杀是瞬间的勇气,一了百了,而忍受长期非人的折磨可能是更大的勇气,相比之下自杀倒是胆怯的选择了)代表着,我却觉得,除了自杀这件事之外,“荒谬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它给乏味的日常生活平添了很多惬意,但它不是简单的愉快,它是以简单的外表示人的复杂性,从而更使人震惊。例如,没有办法给荒谬的感情分类,因为它同时很坏又很好,以至于对它来说好坏的字眼根本就是不着边际。但是,对于感情而言,没法分类的情形根本就不重要,感情已经实实在在地令我们心旷神怡才是重要的。

  尚杰学术简历

  一 简介和基本情况

  尚杰,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法国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现代外国哲学学会,副理事长。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法国现当代哲学、现象学。

  主要著作

  1《语言、心灵与意义分析》,辽宁大学出版社1989年11月

  2《德里达》,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获得2000年中国图书奖,哲学所优秀成果奖)

  3《解构的文本:读书札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

  4 《归隐之路:20世纪法国哲学的踪迹》,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

  5《社会契约论导读》,四川教育出版社2002年

  6 《启蒙时代的法国哲学》(《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五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

  7《精神的分裂:与老年德里达对话》,同济大学出版社,2006年

  8 《从胡塞尔到德里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

  9《尚杰讲狄德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0《尚杰讲卢梭》,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11《法国当代哲学论纲》,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

  12《中西 : 语言与思想制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13《法国哲学精神与欧洲当代社会》(上下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1年

  14《沉醉之路——变异的柏格森》,人民出版社,2013

  15《图像暨影像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

编辑:海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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