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保存到桌面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专稿

江苏通州:男子窃得两只狗获刑半年

时间:2017-04-26 11:13:51   信息:网络转载  
阅读:5042  

夜晚散步时听到狗叫,男子薛某顺手牵羊将两只狗盗走。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薛某系如皋市,平时喜欢养狗,家中就养着一条价值近万元斗牛犬。2017年1月28日下午,薛某去南通市通州区老婆家里过年。当天晚上,薛某出去散步时,听到镇上一家浴室的北边有狗叫,其就萌生了将小狗偷出去卖钱的念头。薛某经观察后,发现该户人家门未上锁,且家中无人,遂推门入室,看到一些宠物狗关在笼子里,其中有一只博美犬和一只小鹿犬。薛某对狗也有所研究,知道这两只狗是宠物狗,价值较大,就想偷这两只狗。薛某遂在附近找到了两个米黄色的布袋子,然后把狗分别装进袋子里,藏在附近一座桥的桥洞下。次日,薛某将两只狗带到南通一家宠物店配种后,将两只狗带回如皋家中饲养。

失主发现两只宠物狗被窃后报警,薛某于2017年2月3日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委托鉴定,薛某所窃的博美犬,价值2000元,而其所盗窃的小鹿犬,已走失,价格无法鉴定。(华威 通讯员 金永南


编辑:未知


特别声明:美丽江苏网隶属于中国南京美丽江苏文化新媒体中心,未录入本网人员查询中以本网名义开展工作的均属侵权或者定性为诈骗。本网有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美丽江苏网经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公安联网备案、国家工信部备案批准的合法、合规的门户信息公益网站,专注国内各行业信息发布。所刊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上传(转载)本网稿件:务经遵守国家互联网的七条原则,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b1

欢迎投稿联系QQ:1241666569@qq.com   站长(手机/微信):13511531387 14751835529

 国家工信部备案苏ICP备19057007号-2 苏公网安备32081202000330版权所有:南京市秦淮区中视美丽苏广告传媒服务中心